其他免签类型包含什么?
发表日期:2024-01-19 02:2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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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双边协议。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到的双边协定或协议,部分国家契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。详细信息,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。
(三)持我国公安机关颁布的有用外国人居留答应者。赴华学习、任职、工作、家庭聚会、长时间省亲的外国人和常驻外国记者,入境后必须到公安机关请求处理外国人居留手续。在居留答应有用期内,外国人可在华居留并屡次出入境,无需另行处理签证。
(五)持有用APEC商务旅行卡者(APEC虚拟卡持卡人自2023年5月1日起可免签入境)。
1、持与我国建交国家的一般护照已在香港、澳门的外国人,经在香港、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区域(指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、惠州市所辖行政区)旅行,且逗留不超越6天,可免办签证。
3、下列国家旅行团(2人及以上),由广西桂林市旅行主管部门审定资质的旅行社安排招待,由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,可免办签证在桂林市行政区域逗留不超越6日:马来西亚、泰国、印度尼西亚、越南、柬埔寨、老挝、缅甸、新加坡、文莱、菲律宾。
(七)部分国家持一般护照的公民来华经商、旅行观光、省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越15天,可免签入境。详细信息请咨询我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。
(八)免签入境或过境状况或许动态调整,主张行前进一步咨询我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或我国国家移民管理局。